在火奴魯魯過街時使用手機是非法行為,會被罰款

過街時,如果你拿出手機,那麼最好有把錢包掏出來的準備。根據今天在火奴魯魯生效的一項新法律,過街時發短信是違法的。

這項法律規定,行人在夏威夷州首府過街或公路時使用移動電子設備,會被處以35元罰款。

「我們有法律規定約束司機和騎自行車的人,但現在對行人來說,當他們過馬路時要真正注意了,因為這也是一個共同的責任,」議員Brandon Elefante7月告訴Associated Press說。

根據National Safety Council發佈的2015年數據,2000年到2011年涉及手機的分心行走導致11,101人受傷。在網站Pedestrian Safety頁面上,National Safety Council指出,「分心行走事故正在上升,每個帶手機的人都有風險。」

Governors Highway Safety Association (GHSA) 一份報告今年公佈的初步數據顯示,與2015年相比,2016年全美道路行人死亡人數增加11%。該協會還指出,2014年相比,2015年行人死亡人數增加9%

「這是連續第二年出現行人死亡人數增加的情況,這是以前從來沒有過的,這令人悲哀,也令人擔憂,」Richard Retting在一份聲明中說,他是GHSA報告「Spotlight on Highway Safety」的作者。「重要的是,公路安全社區認識到這些統計數據令人不安之處,正努力積極實施有效的應對措施。報告中的資訊將有助於各州和地方尋求工程、執法和教育解決方案,力爭扭轉這一趨勢。」

第二次違反這一火奴魯魯條例的罰款為75元,以後每一次違規罰款多達99元。
這項法律不僅包括對使用手機罰款,還包括對使用電子遊戲、筆記本電腦或數碼相機罰款。它沒有包括音頻設備,所以那些帶耳機的人在城市散步時不用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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