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上訴法院恢復加州鵝肝禁令

一聯邦上訴法院週五恢復加州鵝肝禁令,裁定一項禁止銷售以強喂鴨子和鵝方式所製成鵝肝醬的加州法律不受聯邦禽類產品監管權限的制約。

十多年前,在動物權益主義者提出將禽類肝臟催肥的過程是殘忍和不人道後,加州推出這項禁令。這項法律於2011年生效,但於2015年遭到一家法院阻止。對此,希望提供這道美食的廚師是喜笑顏開,而動物保護組織則是以抗議表達不滿。

雖然週五三名法官達成一致的決定不會立即生效,養殖戶和餐館有時間尋求進一步的複審,但動物維權者們依然非常開心,歡慶這一勝利。

2004年,加州立法者表決通過,禁止加州養殖戶用管子強迫餵食禽類這種方法生產鵝肝(fwah-GRAH)。該法律這一分7年逐步實施的內容沒有受到質疑和挑戰。

加拿大和紐約的養殖戶以及Hermosa Beach的Hot’s Kitchen瞄上了該法律第二部分內容。這部分內容禁止加州以外生產的鵝肝在餐廳供應或在市場銷售。

他們在下級法院成功使得這一加州法律被Poultry Products Inspection Act(聯邦家禽產品檢驗法)所取代。該法禁止各州實施不同於聯邦標準的標籤、包裝或成分要求。

主要問題是加州是否正在禁止一項成分或一個過程。

「不是肝臟被強迫餵食,而是禽類。」上訴法院法官Jacqueline Nguyen寫道。「強迫餵食禽類所生產的鵝肝和非強迫餵食禽類所生產的鵝肝之間的差別並不是成分的差別。相反,差別是活體禽類所遭遇的對待。」

養殖戶和Hot’s Kitchen的一位律師說,這場鬥爭還遠未結束。

「這個裁決令人失望,論證是有缺陷的,」律師Michael Tenenbaum說。「當談到家禽產品,無論是鵝肝還是冷凍雞胸肉,聯邦法律是至上的。」

Hot’s Kitchen廚師Sean Chaney說,在法院下令停止前,他計畫繼續提供這道美食。他說,這道裁決只是「一個小小的限速障礙。」

Tenenbaum說,他將尋求第九巡迴法院復審,如果有必要,會繼續上訴至最高法院。

如果上訴法院駁回復審,那麽只有在案件回到下級法院後,裁決才會生效,Tenenbaum在下級法院可以提出其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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