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子自拍照版權官司在金山聯邦法院展開

是否還記得那只露齒一笑、還會按下相機快門的猴子?這只猴子又重回聚光燈下。週三,一個聯邦上訴法院對為動物是否具有自拍照片版權能力而戰的律師展開詢問。

Naruto是一隻獨立生存的冠獼猴。2011年在印尼Sulawesi(蘇拉威西島),它用一台無人看管的相機為自己拍下了那張風靡一時的照片。People for the Ethical Treatment of Animals說Naruto對相機已經習慣,當它在鏡頭反射中看到自己時進行了自拍。

PETA起訴Naruto所使用相機的主人英國自然攝影師David Slater以及一家San Francisco自出版公司Blurb,原因是他們推出的一本名為「Wildlife Personalities」的書收錄了Naruto的照片。

這家動物權利組織曾向法院要求管理Naruto照片所有收益,用於照顧這只猴子。Slater的公司擁有這些照片的英國版權,Slater說版權應該全球通用。

San Francisco第九聯邦巡迴上訴法院一個三人法官小組似乎對PETA在這起案件中的角色感到困惑,詢問該組織律師為什麼它應該被允許代表Naruto的利益。

律師David Schwarz說,這個問題以前沒有在法庭上被提出,他敦促三人小組對出於版權目的的著作權進行界定。

三名法官沒有做出裁決。

Blurb律師Angela Dunning說,這家自出版公司很有信心打贏官司,但想知道打輸官司的可能性。

「在哪結束呢?如果一隻猴子可以起訴侵犯版權,猴子還能做其他什麼呢?」她說。

Dunning說Naruto無法持有版權,部分原因是因為它無法允許其他人使用它的照片,無法從照片中獲得經濟利益。她說,這只猴子「幸好不知道」在法庭上發生的事情。

去年一位聯邦法官做出了不利於這只猴子的裁決,說沒有跡象表明國會打算擴大版權保護以納入動物。

PETA總顧問Jeff Kerr聽證會後說,該團體計畫使用這些照片的收益保護猴子棲息地和幫助人們研究這一物種。

「PETA顯然代表Naruto最佳利益,」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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