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司機虛假承諾吃官司 Uber 付2000萬元達和解

Uber Technologies支付2000萬元,了結對它欺騙人們為它駕車的指控。

在為它駕車賺多少錢以及司機為租或購車需要支付多少錢上,該公司做出虛假承諾。

與Federal Trade Commission達成的協議公佈,涵蓋Uber從2013年下半年到2015年期間的聲明。在此期間,Uber試圖招募更多司機,以擴大其服務和保持其對主要競爭對手Lyft的領先。

FTC稱,在美國18個主要城市,大多數Uber司機收入遠少於Uber線上公佈的資料。監管機構還稱,司機最終為租或購車支付的錢大大超過該公司所聲稱的金額。

Uber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它很高興解決了這個糾紛。

Uber賠款大部分將支付給司機。提交San Francisco聯邦法院的文件沒有說明有多少人會拿到錢或平均金額是多少。

這起FTC案件對Uber給出預期收益的方式予以質疑。

例如,在2015年5月到2015年8月發表在Uber網站上的一份聲明中,首席執行官Travis Kalanick吹噓紐約司機中檔年收入超過90000元,San Francisco司機中檔年收入超過74000元。但FTC調查認定,在Kalanick說法之前的一年,紐約司機中檔年收入比他所說的少近三分之一,僅有61000元;San Francisco少28%,僅有53000元。

2015年8月,Uber修改它的聲明,稱它的估算收入反映這兩個城市司機的「潛在」收入。FTC說, New York和San Francisco只有不到10%的Uber能達到該公司所宣傳的收入水準。

據FTC,Uber還誇大16個其他美國城市和加州Orange縣司機的平均時薪。

監管機構還指責Uber誘導人們參加汽車融資專案,向他們收取超過該公司所承諾金額的費用。

Leave a Reply

This site uses Akismet to reduce spam. Learn how your comment data is proces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