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站違停將不再有便宜可占

灣區捷運局表示,從新的一年起,如果於灣區的捷運停車場內再違規停車,將收到更嚴厲的罰款。

1月2日開始,如果沒付錢就停在每日停車場內,罰鍰就會從現行$35調高至$55;違停在需要停車證的車位上,罰鍰會從現行$40調至$75。

調高罰金是要讓一些人,占不到違規停車的便宜。有些捷運客發現,包括過橋與金山停車等所需雜費加起來,可能比被捷運局開罰單的錢還多。

捷運局發言人Chris Filippi說:「這些人會說:『我寧可繳捷運局罰單,也比付過橋費和金山市中心停車費來得好。』我們要把這罰鍰提高到一新水平,來讓這便宜沒得占。」

除了新罰鍰調高外,未來違規者於一月內累積五張以上罰單,將面臨$100額外罰款;十次以上者,會多$150罰款。使用偽造停車證或濫用停車證者,會被罰$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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