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版阿甘:徒步走全國男子將抵達終點San Francisco

田納西州25歲的Logan Combs,可謂現代阿甘(Forrest Gump),差別只在他用走的,而阿甘是用跑的橫渡美國大陸。

如果順利的話,Combs將在11月22日上午,將結束長達六個月的旅程來到終點站:San Francisco。

去年春天,Combs從南卡州Clemson大學拿到日文學士學位,想要給自己一點時間想想人生的下一步,於是做出一個絕對夠多時間的決定:徒步穿越美國。

今年五月,他從南卡州的Charleston出發,平均每天走24哩路,因此穿破了四雙Merrell登山鞋,且一路上多是露營過夜。

本周他從Davis南邊開始走,已走了三十多哩,他想盡量靠近Vallejo。他一天最長的路程是41哩,那是在穿過堪薩斯州的時候。

Combs說:「我不想再到堪薩斯了,你不能在堪薩斯的州際公路和有背景物的地方上走,所以你根本不知走在那裡,到處都是玉米田,我唯一看見的人或建物,就是農場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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