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上訴庭裁定藥用大麻持卡人禁買槍未違憲

一聯邦上訴法庭週三 (8/31) 宣判,禁賣槍枝給藥用大麻持卡人,並未違反憲法第二修正案。

這項由第九聯邦巡迴上訴法庭所做的裁決,效力涵蓋西部九州,包括加州、華盛頓州與奧勒岡州。

這起上訴案是由內華達州女子S. Rowan Wilson所提,她聲稱拿了藥用大麻卡後,於2011年想買支槍來自衛,但被槍店引用聯邦禁賣槍枝給非法毒品使用者法律而拒絕。

目前大麻仍被聯邦歸為非法,菸酒槍砲爆裂物管理局(ATF)告訴槍店,他們可以假設藥用大麻持卡人也吸毒。

以3-0做出裁決的第九巡迴庭表示,國會做出合理的結論說,大麻和其它毒品「會增加用槍的非理性或不可預測的風險。」

該庭還認定聯邦監理機關的假設,藥用大麻持卡人很可能會吸食毒品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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