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台灣)與內華達州簽署駕照互惠協定

駐舊金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處長馬鍾麟於美西時間本(105)年5月25日代表中華民國交通部與美國內華達州監理廳廳長Terri Albertson簽署《中華民國(台灣)交通部與內華達州監理廳關於駕照互惠協定》,並由州務卿Barbara Cegavske見證。

中華民國是內華達州第一個簽署駕照互惠協定的外國政府,出席簽約儀式的雙方官員均認為這項協定將進一步深化台灣與內州長達31年姐妹州之深厚情誼,有助促進台灣與內華達州雙邊經貿文教交流。

駐舊金山辦事處自2014年起與內華達州政府及議會展開協商,在中華民國主管機關交通部的全力配合下,歷經兩年時間,終獲雙方同意簽署。

此項互惠措施將有助雙方廠商企業派駐人員、學術交流人士及留學生安頓生活並展開工作,對旅居內華達州的國人及擬赴台經商或留學之內州州民而言均甚便利,亦為雙方深厚友誼的重要象徵。

本協定自簽署日起生效之後,我國年滿21歲、合法居留於內華達州並持有我國交通部所核發的有效小型車駕照的民眾,於備妥相關文件並通過該州申請駕照筆試後,免路考即可向內華達州監理廳換領該州非商用小型車駕照,省卻以往考領駕照之漫長過程。

換照的施行細則已經公告在駐舊金山辦事處的網站

為便利我國人旅外工作、生活及求學,中華民國外交部近年持續推動與各國及美國各州簽署駕照互惠協定,內華達是美國繼馬里蘭、愛達荷、佛羅里達、阿肯色、奧克拉荷馬、德州、德拉瓦、華盛頓、西維吉尼亞、密西西比、俄勒岡、亞利桑納、阿拉巴馬、南卡羅來納、賓州和麻州後,第17個與我簽署駕照互惠協定的州。

(照片一)左為駐舊金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處長馬鍾麟、中間為內華達州州務卿Barbara Cegavske、右為內華達州監理廳(DMV)廳長Terri Albertson
(照片二) 左為駐舊金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處長馬鍾麟、右為內華達州監理廳(DMV)廳長Terri Albert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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