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孟賢市長不允許單車慢速通過停止標誌

李孟賢市長履行承諾,否決允許單車騎士遇停止標誌時,可不必完全停止而慢速通過 (rolling stop) 的新條例。

在週二寫給監事會的一封信中,李市長寫道:「這提案並未促進平衡街道不同使用者的公共安全,它反而只是拿安全圖便利。所以,這不是一項我可以允許本市認可的政策。」

市長的否決,至少在目前已終止了這項引起正反雙方強烈情緒的立法。該條例於上週在監事會上以6-5通過,但要推翻市長的否決可至少要八票。

該條例允許單車騎士將停止標誌視為提醒標誌,只要他們認為安全,可以在6 mph以下速度不停止來通過。

此法由John Avalos監事所倡導,他形容那是一個普通常識級的措施,花警力來抓這些違規,不如多費神在更需要的地方。

但反對者認為,這樣會危害行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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