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ameda縣將對未做垃圾分類企業與物業主開罰

Alameda縣廢棄物管理局,將針對不做垃圾回收的企業與物業主嚴厲執法。

管理局官員上週表示,企業和物業主再不做好回收,就會收到巨額罰鍰。管理局將對違反縣的強制回收法令的企業與多家庭物業主,首度進行開罰。

從2012年開始生效的該法令,要求企業和多家庭物業主提供充分的資源回收服務,將可回收物與有機物放進正確的容器。

管理局稱,迄今為止,已經開出一百多張的違規警告單。企業與物業主收到警告單後若未做改善,將面臨罰鍰。金額從一件違規$100到$400不等,依違規數量與類型而定。

管理局的執法官員Brian Mathews在一份聲明中說:「強制回收條例(Mandatory Recycling Ordinance)已實施近三年,管理局的首要目標一直放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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