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地方稅收要及時 否則只能聳肩歎氣了

如果你當地的學校董事會評定了一項新的財產稅,並且幾個月後附近一個城市一項相同的舉措被裁決為不符合法律,那麼你能將你的錢要回來嗎?

不可以,一個州上訴法院這樣給出了答案,理由是因為財產稅支付人有60天時間對新稅提出異議,60天後他們必須遵守新稅規定,無論制定是否合法。

如果60天內沒有人反對,「公眾將永遠被禁止對當事機構行為的有效性提出質疑,」San Francisco的第一區上訴法院在一起Alameda縣案件中表示。

2009年11月,Albany居民批准兩項學校籌資措施:對住宅單位徵收149元地產稅,對商業單位徵收每平方英尺3分的地產稅。這筆徵稅資金被用於恢復Albany Unified School District教師工作和學生服務。

2013年3月,上訴法院審議對Alameda學校一項類似徵稅措施的上訴,裁決指出:依據加州法律要求,新地產稅對居住和商業單位以及不同面積單位應設定相同費率。

Alameda 裁決四個月後,Golden Gate Hill Development Co.提出返款訴訟。該公司三年時間為自己在Albany的物業繳了超過19.7萬元新稅。該公司認為,Albany的措施也違反了加州法律,因為他們對商業地產和大面積物業徵收更高稅率。

但一位Alameda法官說該公司等了太久的時間,上訴法院對此看法表示認可。

上訴法院稱,根據加州法律,如果在60天內沒有人提出質疑,那麼新財產稅將免於法律挑戰。

「為阻止納稅措施生效,一個理性的納稅人會認識到有必要及時對措施提出質疑,」法官Mark Simons在3-0裁決中說。

該公司律師沒有發表評論。該公司可以對這一裁決提起上訴。

學區律師David Soldani週五表示,納稅挑戰的時間限制有助於地方機構決定如何支出選民所批准的稅收。

「如果你是一個城市,一個校區,一個公共機構,並且你通過這些稅收措施,你正指望著這筆稅收,基於稅收做出決策,」Soldani說。「那麼過了四年,在這些錢已經有去處後,允許某個人搞搞震只會造成禍端。」

這筆Albany稅在去年到期,已被一種新稅所取代。最新的稅得到了84%選民的同意,只適用於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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