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一,一聯邦法官判定,如果一個大麻會所遵守所在州的法律,那麼聯邦政府不能阻止它的運營。
Lynette Shaw曾開設了San Francisco地區第一家持證醫用大麻藥房,並且這也是全國第一家。 Shaw的藥房在Fairfax一直運營到2011年-聯邦政府在這一年關閉了它。
自從她Marin縣藥房被關閉以來,Shaw一直在法庭內外展開反擊,超過百次試圖推翻關閉決定。 週一里程碑式的判決結束了這場抗爭。
國會去年十二月決定,不再撥款給聯邦政府對遵守所在州法律的藥用大麻企業提出訴訟。
聯邦法官Charles Breyer針對Shaw和她藥房的聯邦禁令做出無法執行的裁決。
Shaw的律師Greg Anton表示,Breyer的判決是一個轉捩點。
「這項法律確認現今聯邦政府沒有資金來干涉加州藥用大麻的企業」Anton說。
聯邦檢察官辦公室有30天的時間對Breyer的裁決提出上訴。
Shaw說她想重開她在Fairfax的大麻藥房。 她開了一個GoFundMe帳戶來説明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