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九十個校區因體育課時間不足遭起訴

一場針對90個加州校區的訴訟稱,孩子們沒有獲得如法律所承諾那樣足夠的體育課時間。

「我可以說,很顯然法律的要求並沒有被很好執行,」律師Donald Driscoll說。「校區說,他們正在做這一切,地方管理人員做得更多。但是,如果你跟老師談話,你會發現其中到底有多少是真正做到的。」

Driscoll聲稱孩子體育課的時間很少,或者基本上沒有。他最近與Los Angeles Unified和San Francisco Unified 校區達成和解。

加州法律規定一至六年級學生10天課程需有200分鐘體育課時間。Driscoll認為提高學校考試成績的壓力迫使孩子一直坐在教室椅子上,而沒有能夠獲得法律所要求的體育課時間。

Palo Alto Unified School District 也是訴訟被告之一。校監Max McGee說,體育課是學生學習能力的一個關鍵因素。

「如果有人試圖讓他們坐更長時間準備考試來獲取高分,那麼他們正在傷害學生,就這麼簡單,」McGee說。「當他們有鍛煉時,學生會有更佳表現。」

體育課時間由老師記錄,再由學校校長每月提交校區。

「如果你去學校和老師交談,和管理員交談,他們會說這很重要,」Driscoll說。「但它是否真正落實,這才是關鍵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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