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帶攝影機 隱私預算為關鍵

密蘇里州佛格森警察槍殺非洲裔青少年引發暴動後,員警執勤開始配備隨身攝影機,美國其他城市警局紛紛效法。不過,預算是否充足、如何保護隱私,成為重要關鍵。美國總統歐巴馬本週稍早宣布,將以7500萬美元為警察機關添購軍用等級的穿戴式攝影機,讓執法過程得以透明化。

今年8月9日,密州佛格森(Ferguson)1名非洲裔青少年被白人員警開槍射殺,引發當地社區及全美各地抗議不斷。8月底,佛格森的1場抗議活動,維持秩序的員警就開始配備小型攝影機。根據媒體報導,最初使用的50個隨身攝影機,由兩家民間廠商共同捐贈。

人口僅約8萬多人的華盛頓州貝林漢(Bellingham),今年10月規定員警執勤時均須配備隨身攝影機,以便記錄員警與民眾互動全程的影像與聲音。

員警配備隨身攝影機的趨勢,近幾個月引起不少美國城市紛紛效法。警察執勤時能否全面配備攝影機,預算與隱私問題是最主要的兩項因素。

以俄勒岡州為例,警方希望立法部門能先修法,調整州法當中有關錄影、錄音條文的部分文字,讓員警執勤時不要觸犯民眾隱私權問題。

俄州州法規定,談話錄音需要預先告知被錄音的當事人,架設於警車上的行車記錄器則可例外。俄州警方希望透過修法,讓員警隨身攝影機也納入錄音不須事先告知的例外範圍。

部分俄州民代也要求,希望透過立法,明文規定警察隨身攝影機所拍到的任何影音檔案,都不得公開上傳,以保障民眾隱私。

在人口僅2萬多人的俄州森林園市(Forest Grove),市府對於員警配備隨身攝影機採取樂觀其成的態度,但由於每部攝影機價格在400至600美元之間,基於預算考量,初步將在2015年初開始試辦,採購兩部隨身攝影機讓員警配備。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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