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魚測量儀的規定?

Q:
我一直反複研讀有關鮑魚的法律,生怕我漏掉什麼細節,我現在有一個問題。
測量設備:你必須擁有一個固定量臂的測量儀,能夠覆蓋鮑魚的殼。即使鮑魚的尺寸是合法的,但沒有測量儀在身時捕撈鮑魚是違法的。
如你在附圖中所見,測量儀是這把鮑魚棒的一部分。因為它有可以測量鮑魚的固定量臂,我覺得這個測量儀是合法的。我現在只想確認一下,因為我聽說有人因為擁有這種測量儀而有了麻煩。謝謝。

A:
如果這種鮑魚棒/測量儀組合品要合法,那麼它必須同時符合合法鮑魚測量儀和合法鮑魚棒的要求。
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Fish and Wildlife (CDFW) 官員Dennis McKiver稱,依據法律,每一個捕撈鮑魚的人“應當攜帶能夠准確測量7英寸的固定口徑測量儀。此測量設備應當擁有固定對向量臂,並且量臂的長度足以覆蓋鮑魚進行測量” (California Code of Regulations Title 14, section 29.15(f))。
盡管攜帶一種設備似乎很稱心,但單單從你提供的照片本身很難確定這種特別設備的絕對合法性。需要考慮的重要一點是:一個合法測量儀必須“能夠准確測量”並且固定對向量臂必須擁有足夠長度、能夠鮑魚進行測量“。如果有任何疑問和不確定,鮑魚捕撈者應當多攜帶一個合法鮑魚測量儀。
所有潛水者必須攜帶能夠測量7英寸的鮑魚測量儀,並且記住任何從岩石上取下、尺寸在7英寸或以上的鮑魚必須保留(CCR Title 14, section 29.15(d))。野生生物官員經常發現

彈索駑可以打獵嗎

Q:

假如一把彈索駑可以發射一支合法的箭捕獵至少130碼的獵物,那麼使用這把彈索弩在加州捕獵大小獵物合法嗎?依據California Code of Regulations Title 14, section 354, 彈索駑有彈性材料(皮筋)和連接皮筋兩端作為搭弓點的弓弦,滿足合法定義。

A:
這些彈弓類型的駑不合法,因為弓只能為長弓、反曲弓或複合弓
(參見CCR Title 14, section 354(a))。彈弓類型駑歸入十字弓(CCR Title 14, section 354(b)) “或彎曲拉力帶”,可以依據十字弓規定用於捕獵。

用面團捕釣鱒魚?

Q:
以前生活在東部時,我們常常使用面團捕釣鱒魚。面團是用玉米面、面粉和水或者用魚肉、面粉和水調制而成。這在加州合法嗎?

A:
是的,處理過的食品可以用於在餌釣合法的加州內陸水域捕釣。因此,只要餌釣合法的地方,你使用面團都是合法的。

搬離加州後,居民娛樂執照仍然能用嗎?

Q:
如果年初我買了一張加州捕魚執照,但隨後搬出了加州,那麼即使我現在的住址在Idaho,我仍可以使用這張 resident license(居民執照)合法捕魚嗎?我年內要往返加州走親訪友,希望這張執照至少可以用到年底。

A:
是的,即使你已經搬離加州,你的居民加州娛樂捕魚執照在2014年12月31日前都是有效的。
“Resident”(居民)的定義為:在申請執照或許可證日前,在加州連續居住六個月或以上的人;服役聯邦武裝部隊或附屬機構的人,或參加依據Section 2883 of Title 29 of the United States Code 建立的Job Corps的人。(Fish and Game Code, section 70)。

“Nonresident”(非居民):在申請執照或許可證日前,未在加州連續居住六個月的人。明年你將需要購買一張非居民娛樂捕魚執照才能在加州捕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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