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rry Hill宣佈更新Political Reform Act

加州參議員Jerry Hill宣佈,針對暴露出來的多種行為,他將引入立法禁止某些政治支出和增加透明度。

這項立法旨在對Political Reform Act進行多項調整,包括:

Ø  禁止民選官員將競選資金用於同一機構另一民選官員擁有或經營的企業實體或非盈利組織。對立法成員而言,這項禁令適用於作為同一機構的參眾兩院成員。.

Ø  禁止民選官員將競選資金用於家庭成員擁有或經營的企業實體或非盈利組織。同時,禁止民選官員要求人們將資金捐贈給家庭成員擁有或運營的企業實體或非盈利組織。

Ø  禁止民選官員將競選資金用於另一民選官員家庭成員擁有或經營的企業實體或非盈利組織。同時,禁止民選官員要求人們將資金捐贈給另一民選官員家庭成員擁有或經營的企業實體或非盈利組織擁有或運營。

Ø   增加民選官員指令付款透明度,降低申報門檻從50002500元,要求Fair Political Practices Commission30日內在網站上公佈交易。

Ø   設立民選官員從非盈利組織和其他團體接收的旅行相關捐款5000元限額。目前,如果一個民選官員在一次會議上發表演講,那麼他可以從團體獲得的旅行捐款沒有上限。在一個日曆年中,民選官員必須使用競選或個人資金支付單一來源5000元超額部分

Ø   禁止競選資金用於民選官員的抵押貸款、租金、水電費、會員費、度假、學費、體育娛樂活動門票以及其他被加州和聯邦規定所禁止的個人收益專案

 

「這些改革旨在對California’s Political Reform Act進行調整以跟上時代步伐,畢竟它是在1974年獲得選民通過的。」Hill說。他將在立法機構16日重新召集時引入他的法案。

上個月發佈的一份Common Cause報告指出,2012州民選官員獲得21.6萬元禮品和旅行款項,並募集或獲得670萬元指令款項。自2000年起,加州民選官員從公司、組織和非盈利團體募集或獲得指令款項1.09億元。

Fair Political Practices Commission對指令款項的定義如下:由眾議員、參議員和州民選官員募集的獻金。這些款項不屬於競選獻金或捐款,但是依據民選官員的「指令」而支付的款項,用於立法、政府或慈善目的

加州法律要求:每年單一來源指令款項超過5000元或以上時必須予以申報。4999.99元及以下指令款項無須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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