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 Francisco每年大約有2000輛偷車被找回並拖放到私人
模擬情景:
車主:「你好,我想拿回我的車子。」
停車場:「當然可以。500元,謝謝。」
車主:「什麼?我的是偷車呀!」
停車場:「對不起,這是法律規定。」
可悲的是,這就是法律。
剛剛的情景就如你的錢包被偷了,然後你要在失物換領處付個150
其實,每一分每一毫也不是白花,絕對有根有據。偷車被找回時需出動拖車,而且又要付錢給司機,買汽油,
交通局發言人Paul Rose說:「支付拖車費是車主的責任,以減輕城市負擔。」
沒錯。2000輛以上的車每年耗資高達100萬。
雖然車被偷走了,司機很無辜沒錯,但是承擔各樣費用是他的責任。
其實也有一些變通方法 – 請務必向警方報告,落案證明你的車被偷,
雖然如此,仍然有很多人對停車場收費一事不滿。
有評論說這就是住在大城市的代價。但事實並非總是這樣 – 不久前,車被盜的善後費用是全免的,但在2003年,
Aaron Peskin是其中一名投票支持車主負責費用的監事,
當地雜誌 The Parking Guru 的作者LaBua反問:「為什麼不可以?」,「車主被偷車了,
交通局的Rose說這是可行的主意,但仍需考慮。他說:「
還要等什麼呢?Peskin指這代表政策依然不會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