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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家裡有電風扇,但是我們家的與眾不同。記得20多年前我們剛到灣區的時候,這裡的夏天不是很熱,不但不需要空調,連電風扇也用不上。大約10年前,有一年夏天奇熱,我們就買了一台電風扇。可是電風扇剛買回家,天就不熱了。過了幾年,我發現了一個規律:如果天剛開始熱,我就把電風扇拿出來安好,這一年夏天就很涼快;反之,天氣就會很熱。於是,我就把這台電風扇稱為“鎮熱之寶”,不但能為我們家解暑,還能為灣區人民謀福。可是,去年白露過後我卻因大意犯了錯誤。我心想,我們上海人說“白露身不露,赤膊變豬羅”,就是說過了白露以後天就變涼了,所以就把電風扇收了起來。誰知,過了秋分,天氣突然變熱,連續10天之久,真使我後悔莫及。今年我吸取了這個教訓,不但早早把電風扇拿出來,還遲遲不收起來,才確保了在美國有氣象記錄以來最熱的夏天,整個灣區沒有熱死一個人。
今天早上起來,看見太太在樓下餐桌上留的條(我和太太作息時間不同,所以太太通常是以書面文件的形式下達指示):“電風扇可以收起來了,看著它覺得冷”。我心想,雖然已經過了霜降,秋老虎大概不會再回來了,但是電風扇還有用處,昨天晚上我還用它給兩個小外孫吹麵條呢。然而,太太的指示是不能違抗的。於是,我脫下身上的馬甲,套在電風扇上,拉好拉鍊,又在太太的書面指示下面寫上:“如果還不夠暖和,可以換棉馬甲”。寫完,我就放心地去上班了。
文/湯毅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