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參議院通過法案保護孩子滑雪安全

州參議院以32比6的壓倒性多數通過立法,有助於加州的滑雪場對於孩子還說是全國最安全的。根據州參議員余胤良所提出的105號法案,規定未成年人滑雪和玩雪板時必須戴安全帽。

在上會期,時任州長阿諾史瓦辛格簽署了相同的法案—余胤良的州參議院880號法案(原案)—但否決了另一個規定滑雪地提出和公告安全計畫的搭配法案,前者受到後者(時任州眾議員、現任保險廳長瓊斯所擬)的約束,因此,安全帽法案無法實施。

今年,余胤良以獨立法案的地位重新提出。余胤良說:我們沒有讓孩子留在如此嚴重危險的滑雪季,是至關重要的。加州的滑雪場,也許是最後一個不具備基本安全標準的兒童遊樂之地。我很高興此一法案受得了廣泛及跨黨派的支持,我期待這次立法成為全國的典範,為其他州所效仿。

身為兒童心理學家的余胤良說,「儘管公共衛生專家、專業運動員和滑雪勝地不斷警告,每年冬天,因不戴頭盔而造成數以百起不必要的悲劇新聞。本法案可以顯著降低這個弱勢群體的腦部損傷的情況或死亡。」

在2009-2010年,根據全國雪地協會的統計,38宗死於滑雪的案例中,有19宗是受傷時未戴安全帽。

州參議院105號法案也規定,滑雪地在路徑地圖、網頁及其他所屬物業的地張貼本法,本法是參考了加州的單車安全帽法而擬訂,如果孩子在滑雪或玩雪板時不戴頭盔,則父母要受到25元以下之罰款。

有一半的滑雪死亡是由於頭部受傷。最近的研究顯示,使用頭盔,腦部創傷或頭部受傷的情況減少29%至56%。聯邦消費者產品安全委員會(CPSC)已發現美國每年在雪坡上受傷者超過 7,000人,而使用頭盔是可以避免或降低嚴重性的。消費者安全委員會的研究還發現,「15歲以下的兒童,頭部受傷的53%(約4950例中的2600例)是可以避免的。」

余胤良說,「在資料如此確鑿,頭盔可以救命和降低受傷的嚴重性的情況下,加州怎麼能不設立兒童滑雪安全的基本標準?我們不允許父母為上學的孩子選擇汽車座椅和安全帶,或基本的疫苗,也不應該讓在雪地上玩的孩子,戴不戴安全帽成為選擇(意即強制執行) 。」

1999年3月,Shelby Ganitch滑雪板失去控制時,頭撞一堆雪時,正好沒有戴頭盔。她撞到失去意識,並被空運到聖伯納迪諾創傷中心,在那裡昏迷三個半星期。

她說,「我不得不重新學習如何做每一樣事。 如果我戴了頭盔,我就不會傷得這樣重了。」

余胤良的立法已經得到以下組織的支持:加州心理學會、美國小兒科學會、加州腦部創傷協會、美國加州急救醫師協會、加州兒童醫院協會、加州脊椎按摩協會、加州急診護士協會、加州醫院協會、加州醫療協會、加州護士協會、加州精神協會、加州學校護士組織、加州滑雪界協會、加州醫療手術協會、加州心理治療和復健協會、兒童虐待防治中心、兒童特殊照顧中心、加州消費者律師會,以及全國滑雪區協會等。

本法送交州長前,必須通過州眾議院審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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