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兒童納稅減免的十項事實

兒童納稅減免是一項非常重要的納稅減免。對於符合條件的孩子來說,這項減免可能最高達1000元-這取決於你的收入。關於這項減免和它如何有利於你的家庭,國稅局想告訴你十件重要的事情:

  1. 金額-17歲以下符合條件的兒童可以讓你少交最多1000元的稅。
  2. 資格-符合條件的孩子必須符合六項關口的標準:年齡,關係,撫養,被贍養人,公民資格和居住狀況。
  3. 年齡關口-要符合條件,在2010年年底,孩子必須小於17歲-16歲或更小。
  4. 關係關口-符合條件的孩子必須是:你的兒子,女兒,繼生子女,收養子女,兄弟,姐妹,繼生兄弟,繼生姐妹或這些人當中任何人的後代,這包括你的孫子孫女,侄女或侄子。一個收養孩子總是作為你自己的孩子對待。收養孩子包括出於合法收養的目的與你合法呆在一起的孩子。
  5. 撫養關口-符合條件的孩子提供自己撫養費用必須不能超過一半。
  6. 被贍養人關口-你必須將這個孩子在納稅申報中主張為被贍養人
  7. 公民資格關口-孩子必須是美國公民,美國國民或美國居住外國人
  8. 居住狀況關口-兒童在2010年必須與你在一起居住超過半年。這個關口有些例外,相關情況可查看IRS Publication 972, Child Tax Credit
  9. 限制-如果你的修正調整總收入超過一定金額,那麼這個減免就會受到限制。逐步減少的金額標準取決於你的申報狀況。已婚夫婦共同申報,逐步減少起始點式11萬元。已婚夫婦單獨申報,起點為5.5萬元。所有其他納稅人,逐步減少起點為7.5萬元。此外,兒童納稅減免一般受到你所欠所得稅金額以及任何其它所欠最低稅款的限制。
  10. 附加兒童納稅減免-如果你的兒童納稅減免的數額大於所欠稅款數額,你可以主張附加兒童納稅減免。

 

Leave a Reply

This site uses Akismet to reduce spam. Learn how your comment data is proces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