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可從清潔能源法案中節省數百萬元

參議員余胤良已經提出法案,要求公家機關採用與能源有關項目的競爭性投標程序,來為納稅人節省數百萬元。

不像其他建設項目,加州法律目前免除太陽能和其他能源項目的競標。因此,學校和其他公家機關只考慮單一投標,可能會浪費數百萬元。

有一個例子最近在特拉科斯特時報中揭露:在屋崙的佩拉塔社區大學,與雪佛龍能源公司簽署了一項 810萬元的太陽能合同,而不找可能節省 150萬元的競標。

該校與雪佛龍的合同,來自於該公司向校方基金會捐款數千元後,雖然聖荷西的 SunPower公司的報價可能節省一百萬元,而且會用更有生產力太陽能電板。

余胤良說:「如果沒有競爭性投標過程,我們永遠不能確保公眾得到最好的價。州參議會118號法案將有助於消除腐敗和私相授受。除了保護公款以外,本法案有助於確保最佳的技術應用,及有助於我們盡可能得到線上清潔能源項目。」

加州高山俱樂部的資深倡導Jim Metropulos說:「伴隨著太陽能和其他能源項目的單一投標的壟斷性態度,阻礙了現有技術的有效利用。這導致了當地就業機會的減少和納稅人數百萬元的花費。這一制度的改變將嘉惠加州工人、納稅人和環境。」

國際電氣工人兄弟會(IBEW) 6號工會商務經理John O’Rourke說:「在太陽能和其他能源項目上的單一投標,造成許多小型包商、少數族裔和女性經營的公司關門。目前的系統也消除了本地承包商並花費了納稅人數百萬元。州參議會118號法案對於加州工人和納稅人,是一個雙贏法案。」

一些公共機構都聲稱他們的太陽能項目沒有競標過程,以便得到加州太陽能計畫的回扣資格。余胤良和和其他人稱,這概念是製造藉口,因為競爭性招標可以很快完成,並且有足夠的時間來申請回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