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加州的滑雪場成為全國最安全的典範

余胤良持續努力使加州的滑雪場成為全國最安全的典範

州參議員重提規定兒童滑雪戴安全帽的法案

沙加緬度 – 13日,州參議員余胤良再度提出一項有助於加州的滑雪場,成為全國最能保障兒童安全的法案。在州參議會105號法案的條款中,所有未成年人依規定,在滑雪或玩雪板時都要戴上安全帽。

在2009-2010年,根據全國雪地協會的統計,38宗死於滑雪的案例中,有19宗是受傷時未戴安全帽。

在上會期,時任州長阿諾史瓦辛格簽署了相同的法案—余胤良的州參議會880號法案—但否決了另一個規定滑雪地提出和公告安全計畫的搭配法案,前者受到後者(時任州眾議員、現任保險廳長瓊斯所擬)的約束,因此,安全帽法案無法實施。

今年,余胤良以本法案為獨立法案。

余胤良說,「我們不要另一個置兒童於危險的滑雪理由,是至關重要的。加州的滑雪場,也許是最後一個不具備基本安全標準的兒童遊樂之地。」

身為兒童心理學家的余胤良說,「儘管公共衛生專家、專業運動員和滑雪勝地不斷警告,每年冬天,因不戴頭盔而造成數以百起不必要的悲劇新聞。州參議會105號法案可以顯著降低這個弱勢群體的腦部損傷的情況或死亡。」

州參議會105號法案也規定,滑雪地在路徑地圖、網頁及其他所屬物業的地張貼本法,本法是參考了加州的單車安全帽法而擬訂,如果孩子在滑雪或玩雪板時不戴頭盔,則父母要受到25元以下之罰款。

在上會期簽署余胤良的本法案時,史瓦辛格州長寫道,本法案將有助於兒童從事危險活動時防範可避免的受傷,雖然我簽署表示我支持,但我承認本法無法生效。

去年,菲爾博士的電視節目專注於兒童滑雪或玩雪板時,更大的頭盔使用之需要,在節目中,他還宣布支持余胤良的立法。

菲爾博士說,「我認為對於從事危險活動的兒童而言,這是非常及時和重要的議題,做為成人,我們必須有前瞻性的眼光來保護他們以免危險。」

有一半的滑雪死亡是由於頭部受傷。最近的研究顯示,使用頭盔,腦部創傷或頭部受傷的情況減少29%至56%。聯邦消費者產品安全委員會(CPSC)已發現美國每年在雪坡上受傷者超過 7,000人,而使用頭盔是可以避免或降低嚴重性的。消費者安全委員會的研究還發現,「15歲以下的兒童,頭部受傷的53%(約4950例中的2600例)是可以避免的。」

余胤良說,「在資料如此確鑿,頭盔可以救命和降低受傷的嚴重性的情況下,加州怎麼能不設立兒童滑雪安全的基本標準,我們不允許父母為上學的孩子選擇汽車座椅和安全帶,或基本的疫苗,也不應該讓在雪地上玩的孩子,戴不戴安全帽成為選擇(意即強制執行) 。」

1999年3月,Shelby Ganitch滑雪板失去控制時,頭撞一堆雪時,正好沒有戴頭盔。她撞到失去意識,並被空運到聖伯納迪諾創傷中心,在那裡昏迷三個半星期。

她說,「我不得不重新學習如何做每一樣事。 如果我戴了頭盔,我就不會傷得這樣重了。」

余胤良的立法已經得到以下組織的支持:加州心理學會、美國急救醫師協會、加州腦部創傷協會、加州兒童醫院協會、加州脊椎按摩協、會加州醫院協會、加州醫療協會、加州護士協會、加州精神協會、加州旅遊業協會、兒童倡議中心、全國精神心理學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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