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免和被贍養人的六個重要事項

一些納稅規則影響每一個進行聯邦納稅申報的人-這些規則涉及被贍養人和豁免。以下六個事項是國稅局希望納稅人瞭解的。

  • 豁免減少你的應納稅收入 兩種類型豁免:個人豁免和被贍養人豁免。每一種豁免下,你可以從你2010納稅申報中扣減3650元。
  • 你的配偶從來不會被當作是你的被贍養人。在共同申報中,你可以為你自己和你配偶各主張一次豁免。單獨申報情況下,如果你想為你配偶主張豁免,那麼你的配偶沒有總收入,同時沒有進行共同報稅,並且不是另一個納稅人的被贍養人。
  • 被贍養人豁免 一般來說你可以為你每一個被贍養人主張豁免。一個被贍養人是你符合條件的孩子或符合條件的親屬。你必須列舉你為之主張豁免任一被贍養人的社會保障號碼。
  • 如果其他人將你作為被贍養人主張,你仍然可能需要進行自己的納稅申報。你是否進行納稅申報取決於多個因素,包括掙得收入金額、非掙得收入金額或總收入,婚姻狀況,你欠繳的任何專項稅和你收到的任何預付掙得收入稅務減免金額。
  • 如果你是一名被贍養人,你不可以主張豁免。如果有其他人-比如你的父母-將你作為被贍養人主張,你不可以在你自己的納稅減免中主張個人豁免。
  • 一些人不可以作為被贍養人進行主張。一般來說,你不可以將一個已婚人主張為被贍養人,如果他們與配偶進行申報。此外,要將某個人主張為一個贍養人,必須是美國、加拿大以及墨西哥的公民、僑民或居民)。此項規定也延伸適用於某些被收養兒童。查看IRS Publication 501, Exemptions, Standard Deduction, and Filing Information確定可以作為被贍養人主張的條件。

截自http://www.irs.gov/

豁免、被贍養人以及你或你的被贍養人是否需要進行納稅申報更多資訊,請參閱IRS Publication 501-可登陸http://www.irs.gov ,或致電800-TAX-FORM (800-829-3676)獲取。你也可以登陸http://www.irs.gov 使用Interactive Tax Assistant來確定你可以主張誰為被贍養人以及你可以抵扣多少金額。國稅局網站上的ITA工具涉及稅法資源,可以帶你流覽一系列問題,為你的稅法問題提供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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