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出版報紙 學校有權干涉內容嗎?

在校出版報紙 學校有權干涉內容嗎?
狀況: 在大學裏念書,且相當活躍於社團活動,並且組織了一個有關政治的社團, 出版刊物由小宋出任總編輯,教務長最近看到他們的刊物,說不喜歡他們的社論,要他們馬上改進,否則將沒收他們的刊物,這種行為合法嗎?

說明: 小宋他們有權出版定期或不定期的報紙、雜誌或宣傳單,這是基於美國憲法第一 修正案,每個人有宗教、言論、出版、聚會及請願的自由,也就是說國會不會通 過任何法令來限制人們這些自由。
只要出版的東西不涉及誹謗、引起暴動、勸人犯罪、教人如何犯罪等,都不算犯法。但是有時出錢的人能控制你的言論,例如說學校方面出錢給小宋辦報紙,教務長可以停止出版他社論中攻擊他的文字。私立學校也有權告訴你言論的方向,假若你不聽,你就得自己籌錢辦報,或由廣告、賣 報或捐款中來支持你報社的言論。在某些地方,他的經過特別允許才能在 那兒賣東西(包括兜售報紙),如有這種問題應先問清,不要讓對方有機可 乘來做對他報紙不利的行動。如果他出版的報紙是用郵寄的,則有權申請
第三類郵件許可證,只要他一切合規格,即使當地郵局不喜歡他的言論,也不能 不替他送報,但一律不准有色情或猥褻的文字,尤其收信件是未成年人均在禁止 之列。
教導孩子法律知識,便於和警察交涉,保護自己權利

狀況: 最近有一位朋友的孩子應細故被逮捕,使小汪聯想到自己的孩子,小汪是否應該 在平時教他一些法律知識,以便於和警察交涉時可以保護自己的權利?

說明: 下面有五點重要的原則,是每一個父母都應向孩子解說的:
1. 不管是有理沒理的逮捕,都不要拒捕,因為拒捕本身就不合法。
2. 如果被帶到警局,先不要回答任何問題,直到通知父母來。
3. 如果是在成人法庭中,可能被控重罪(包括攜帶毒品及順手牽羊),不要輕易 寫自白書或回答問題,直到父母與律師接洽過,這樣可使許多控訴不成立。
4. 如果有警察要求搜家,而沒有父母或監護人在場,最好很有禮貌地告訴警察 說:等大人回來再來。這個原則也應向褓姆提及。
5. 對於孩子犯罪,大人當然會很生氣,但是有時也不能只是生氣,應該讓孩子 知道父母會盡力幫他忙。因為據警察局稱:有許多孩子因為怕父母生 氣,而不肯說出父母正確的姓名及地址,以致延誤了通知家長及找律師 的時間。

 

作者/吳玲瑤‧賀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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