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長達兩年的法律訴訟,KQED終於同意向數百名指控該公司違反加州勞動法,並對員工進行「控制」的員工,支付近九十萬元的賠償金。
根據Dominic Dulaney於2024年1月,代表其他未具名的時薪員工提起的集體訴訟,這家公共廣播公司未能按時支付員工薪資,也沒有提供用餐和休息時間,並且無提供準確的薪資單。如今,該公司同意支付總額約為89.5萬元的和解金,其中約三分之二的款項,預計將用於賠償2019年8月至2025年5月期間,在KQED工作的580多名時薪員工。
訴狀稱:「在整個法定期間內,被告持續存在不向原告和受害員工支付所有工作時間薪資的慣例,包括最低工資、正常工時薪資和加班工資。」訴狀還指出,KQED要求員工在休息時間或下班打卡後繼續工作。「這些未支付薪資的工作中,部分本應按加班費率支付。」訴狀寫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