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 Francisco監事會批准了一項條例,禁止在城市財產上進行聯邦移民行動。
週二,監事會一致通過由監事Bilal Mahmood和陳小焱(Chyanne Chen)起草的「ICE Free Zones」條例。
Mahmood在一份聲明中說:「當移民執法部門出現在公共設施或附近時,我們知道會發生什麼:人們從服務中消失,孩子缺課,目擊者不報告犯罪,城市無法完成工作。」
根據監事會,該措施禁止任何實體徵用城市財產擾亂城市運行。該措施還澄清,使用城市財產協助執行聯邦移民法不是城市目的。
根據該措施,城市檢察官將有權對任何非法或未經授權使用城市財產的實體採取法律行動。
陳小焱說:「這項立法是維護我們庇護城承諾的必要手段。我們不支持ICE利用我們的公共財產騷擾或恐嚇San Francisco人。」
San Francisco自1989年起實施一項Sanctuary City條例,禁止城市雇員使用城市資金或資源協助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ICE)執行聯邦移民法,除非聯邦或州法律要求此類協助。
2013年,城市還批准一項措施,限制執法部門提前通知ICE某人出獄並禁止配合ICE留置請求。
庇護政策一直是Trump政府的目標。自去年以來,Trump政府就這些政策對十幾個民主黨領導的州、縣和市提起多起訴訟。多數訴訟仍在全國各地聯邦法院審理中。
城市官員表示,在灣區,Alameda和Santa Clara兩縣以及Oakland、Richmond和San Jose三市已通過或正在制定類似的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