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all Business Administration(SBA,小企業管理局)禁止綠卡持有人和其他非美國公民申請該機構主貸款專案的貸款。
從3月1日開始,只有基本居住在美國或合法領土的美國公民或國民才有資格在該機構7(a)專案項下借款。
SBA週一在一份政策通知中表示:「SBA要求小企業申請人的所有直接和/或間接所有人是100%基本居住在美國、領土或屬地的美國公民或美國國民。」
根據去年12月發佈的前一份SBA通知,最高5%的小企業可以被外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擁有,並且仍有資格獲得貸款。
SBA表示,新規則與總統Trump2025年1月行政令「Protecting the American People Against Invasion」(保護美國人民免受入侵)一致。白宮當時表示,該行政令旨在執行美國移民法並確保公共安全。
SBA發言人Maggie Clemmons表示,SBA新指導原則旨在為美國公民創造就業機會。
「Trump SBA致力於推動美國公民財務增長和創造就業機會,這就是為什麼本機構從3月1日起不再為外國公民擁有的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的原因,」她在一份聲明中說。「在每個專案中,SBA確保委託給它的每一筆納稅人資金都用於支持美國的就業創造者和創新者。」
Clemmons補充道:「為此,我們預計在不久將來能為他們提供更多資金,提高在美國招聘、建設和生產的小企業的SBA貸款限額。」
根據SBA,7(a)專案向服務小企業的貸款人提供貸款擔保。它允許企業主借入最高500萬元資金用作營運資金、債務再融資、購買設備以及購買或升級房地產和建築物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