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 Francisco市長羅偉週二在市政廳簽署房車夜間停車禁令,使其成為法律。
這項新法律對超大型車輛設定兩小時停車限制,同時將外展服務擴大到以車為家的無家可歸者。
該政策預計將影響城市400多輛房車,這些房車為無力支付租金的人提供住所。羅偉週二表示,這項法律是他將無家可歸家庭與穩定住房聯繫起來的計畫的一部分。
羅偉說:「住在車裏的父母應有真正選擇,在安全和有尊嚴的環境中撫養孩子。而想和家人一起走在街上的父母應擁有乾淨、安全和無障礙的人行道。」
根據該法律的規定,城市應為以車為家的個人和家庭提供臨時或永久住房,在兩個財年撥款1300萬元用於快速安置、車輛回購專案、外展服務和執法。
在需拖車服務時,San Francisco Municipal Transportation Agency和警察局將執行停車限制。批評人士表示,該禁令允許機構自行決定拖走房車和其他大型車輛,而且城市沒有向房車居民提供足夠住房。
上週,Coalition on Homelessness San Francisco在市政廳舉行模擬葬禮遊行,指責房車夜間停車禁令還包含重新分配Prop C資金,使無家可歸家庭更難獲得資源。
該禁令有例外情況。居住在登記房車中的無家可歸者如果從事城市服務,可以獲得停車超過兩小時限制的短期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