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資料顯示,上週槍殺Oakland假釋官Joshua Lemont Byrd的Bryan Keith Hall有近30年犯罪歷史。
週一在Alameda縣高等法院提交的一份刑事起訴書詳細說明了週四槍擊事件,還記錄了Hall之前的10項定罪。
根據刑事起訴書,Hall1996年6月在Alameda縣首次被判二級搶劫罪,當時他約19歲。
九年後,2005年9月,Hall在Alameda縣因持有受控物質待售第二次被定罪。2007年,他因持有可卡因待售被定罪。
Hall2011年4月因身為重罪犯持槍在Alameda縣被判有罪。
根據刑事起訴書,2015年4月,他在Stanislaus縣因「非法駕乘車輛」和逃避警員被兩次定罪。
兩年後,2017年11月,Hall在Stanislaus縣因盜竊車輛和避捕被定罪。同年,他還因「可能造成嚴重身體傷害的武力襲擊」被定罪。
Hall最近一次定罪2025年1月7日在Alameda縣作出,罪名是使用致命武器攻擊。
週四下午快到1點時,在Oakland,假釋官Byrd在 Edgewater Drive的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Corrections and Rehabilitation建築被槍殺。
出警警員找到Byrd,沒有等待救護車,直接把他放在警車內送往醫院,但這位假釋官終因傷勢過重去世。
槍擊發生後,經過一個小時追捕,Hall在90th Avenue和International Boulevard附近被發現並被拘留。
週一,檢察官指控Hall犯有謀殺罪和謀殺治安官特殊情形,這意味著如果罪名成立,他可能面臨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他還被指控在乘坐AC Transit巴士從犯罪現場到66th和Bancroft時搶劫巴士上一名女子。Oakland 警方稱他在66th和Bancroft偷走一輛Ram貨車,然後將其丟棄在幾英里外;他還將一件橙色安全背心和一把9毫米手槍扔進垃圾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