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mont市議會週二通過一項解決無家可歸問題的首創條例。
據Washington Post,市議會議員以6比1的投票結果,將在公共場所搭設營地定為非法,並將「援助和教唆」無家可歸者定為輕罪-儘管目前尚不清楚準確含義。
多數市議會議員都希望頒佈營地禁令,但對於如何做到這一點以及這項嚴格條例將針對誰存在擔憂。
新聞媒體CalMatters稱,違反該政策的人可能被處以最高1000元罰款或最高六個月監禁。
這一不同尋常的舉措讓維權人士感到擔憂,他們擔心這可能被用來對付為營地居民提供服務的援助人員。在去年夏天最高法院作出裁決後,全國出現對無家可歸現象進行打壓的趨勢。
Fremont市長Raj Salwan市長Raj Salwan稱,警方不會針對分發食物和衣服的外展工作人員,但該條例沒有具體說明什麼是「協助、教唆或隱瞞」。
一位城市發言人稱,「協助和教唆」詞語是其他城市在所有違規行為中使用的通用語言。
在本週初一次採訪中,Salwan說:「你可以提供食物、水、帳篷,你可以幫助人們。你唯一不能做的是,你不能在溪流上建造樹屋。」
Salwan補充道:「你不能建造可能引發火災的大型構築物。它們對社區是不安全的,對我們無家可歸者也是不安全的。」
市議會議員可能會審核該條例的措辭,因為他們表示希望確保外展工作者和無家可歸者維權人士不會因他們的工作受到懲罰。
只有一名議員,副市長Desire Campbell投票反對該條例。副市長稱她支持公共場所無家可歸營地禁令,但反對任何刑事定罪。
在議會會議上,許多居民分享了他們的個人經歷。一位女士講述了一個關於前往一個佈滿帳篷的農貿市場的經歷。
「我試圖把車停在最近的停車場時,我看到拐角處有一個無家可歸者帳篷,」她說。「整個停車場都有很濃的尿味。沒有人願意停車。因為它離農貿市場太近,這很不衛生。我們不應允許這種情況發生。」
但也有反對營地禁令的聲音;他們說,這項條例沒有對掙扎求生的人展現同情,批評市議會沒有提供更多的住房解決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