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法律新年取消透支銀行手續費

一項新的州法律從1月1日起取消州監管銀行的透支銀行手續費。Assembly Bill 2017旨在保護消費者在提款-比如在ATM機上提款-被立即拒絕時免於支付費用。

該法案支持者表示,這些費用除了讓人們陷入更深財務困境外,毫無意義。

8月,參議員Ana Cabellero說:「AB 2017將控制垃圾費,並保護經濟上脆弱的消費者免於承受他們負擔不起的費用。」

新法律規定,在因資金不足被立即拒絕取款時,州監管的銀行和信用合作社不能收取資金不足費用。

Tim Grayson是該法案作者,他最初在眾議院任職,本月早些時候宣誓就任參議員。

Grayson在4月份表示:「消費者根本沒有接受任何服務卻被收取這筆費用,而這個平均34元的費用本身並不代表機構拒絕交易的邊際成本。」

AB 2017得到California Low-Income Consumer Coalition和East Bay Community Law Center等消費者權益宣導組織的支持。

California Credit Union League最初反對該法案,但最終採取中立立場。州長Newsom9月簽署該法案。

自2015年以來,資產超過10億元的銀行被要求報告來自透支或資金不足費用的收入。

Consumer Financial Protection Bureau表示,2023年全國銀行報告的這筆收入為58億元,比前一年下降24%。儘管如此,一些客戶認為未來還會有其他費用。

州長Newsom還簽署Senate Bill 1075。根據這一法案,除非一個更低的聯邦限額被設定,信用合作社透支費不得超過14元。這將在2026年成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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