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一項旨在扭轉「Homelessness, Drug Addiction, and Theft Reduction Act」下某些刑事政策的措施權衡後,加州選民在本次選舉中批准了Prop 36。

簡而言之,Prop 36旨在對某些罪行重新分類以實施更嚴厲處罰。例如,Prop 36將使持有芬太尼和槍支成為重罪。此外,根據Prop 36被定罪的罪犯將被要求在州監獄服完刑期,無論之前是否有犯罪記錄。量刑也可根據犯罪所涉及毒品數量延長。

Prop 36 還針對盜竊罪。

目前,950元以下物品的盜竊案通常被指控為輕罪。但是,Prop 36 將這些盜竊行為重新歸為重罪,適用於之前有兩次或以上盜竊相關定罪的人。根據個人犯罪記錄,此類犯人最高可被判三年監禁。

這項措施引發爭論。San Francisco市長London Breed表示支持,她說:「(Prop 36) 將對我們有關芬太尼的法律進行有針對性和有影響力的修改,幫助我們解決傷害零售商、員工和城市的長期零售盜竊問題。」另一方面,州長Gavin Newsom反對這項措施,認為「Prop 36讓我們回到1980年代大規模監禁。它宣導一個無法兌現的承諾。」

截至選舉夜,Prop 36預期獲得通過,儘管未來幾天將繼續進行進一步計票。選舉部必須在12月3日前敲定結果,使其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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