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SF市長指控Mark Farrell競選資金違規

Willie Brown和另外兩名前San Francisco市長,以及另外六名前城市官員,以競選資金違規為由,要求對市長候選人Mark Farrell進行刑事調查。

這封寫給加州總檢察長Rob Bonta和San Francisco地區檢察官Brooke Jenkins的信稱,Farrell「似乎故意違反選舉法」,「通過一個不受限制的投票議案委員會洗錢以支付他競選市長所產生費用,從而規避每人500元的捐款限額。」

前市長Brown、Art Agnos和Frank Jordan與前市檢察官Louise Renne、前監事Angela Alioto、前州參議員Mark Leno、退休法官Quentin Kopp以及兩位律師John Keker和Randy Knox一起簽署了這封信。

這封信還發給Fair Political Practices Commission、San Francisco Ethics Commission、San Francisco City Attorney、State Bar of California和State Bar of Arizona。

九人團體稱,Farrell使用市政廳改革投票議案中的「數十萬元」支付自己的競選費用,該投票議案得到一個支持Farrell競選市長的團體的支持。

九人團體寫道:「如果您不及時採取行動,Mark Farrell 將利用道德官員和執法部門的不作為,非法向他的市長競選活動投入數十萬元,並可能因此獲勝。」

Farrell曾於2018年1月至7月擔任第2區城市監事和臨時市長。Farrell一直認為他的競選活動在法律範圍內進行。

根據San Francisco選舉法,除候選人外,任何捐款人的競選捐款上限為500元。競選活動也不允許接受超過500元的捐款。

這封信的共同簽署者指出,San Francisco Chronicle最近報導稱,Farrell成立了一個支持Proposition D的獨立委員會,該委員會將資金和資源與Farrell競選活動集中在一起。

付款包括Farrell競選團隊培訓拉票員以教育選民瞭解Proposition D的費用,以及租金和工資。在進一步報導中,Chronicle表示,他們沒有在Farrell競選總部現場看到Proposition D工作人員的證據,向提案委員會的共同付款似乎涵蓋競選市長所產生費用。

信寫道:「候選人可使用投票議案委員會支付廣告費用,以提高在選民中的知名度,但這些廣告實際上必須與投票議案有關,而不能涉及與投票議案無關的候選人任職資格或公共政策問題。」

同為候選人的Daniel Lurie最初拒絕就此事發表評論,現任市長London Breed的競選團隊也拒絕就此事發表評論。

但Lurie競選顧問在一份新聞稿中表示:「San Francisco不會看到它迫切需要的改變,用另一個腐敗的市政廳內部人士取代一個……他們建立並利用腐敗官僚機構,現在他們告訴選民,他們是唯一能解決這個問題的人。San Francisco人不買賬。」

上週,Farrell和現任San Francisco監事Ahsha Safaí宣佈,他們已聯手鼓勵各自支持者在城市排名選擇投票將對方排在前列。

在討論他的排名選擇策略的新聞發佈會上,Farrell駁斥了這些指控。

Leave a Reply

This site uses Akismet to reduce spam. Learn how your comment data is proces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