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一上午(9/16),San Francisco警官Jonathan Ozol穿著一套華麗的充氣公雞裝,試圖在Rousseau St.交叉口附近的Alemany Blvd.人行道橫越,目的當然是在抓那些不禮讓行人的駕駛人,結果還有不少人被開罰單了。
警察局長Amy Hurwitz表示,會穿這麼招搖的服裝有兩個目的。第一,她可不想執法警官被車碾過;第二,這麼明亮的服裝,駕駛人怎麼能說沒看見?
Hurwitz指出,週一的執法是SFPD在過去六個月中,為實現零車禍死亡願景而進行的五次執法之一。執法的十字路口和服裝會經常改變,不過使命是相同的:確保駕駛人在接近人行道時要格外注意。
加州法律規定,駕駛人在進入一條橫越人行道時,要完全停止以確保行人安全。Ozol表示,如果不這樣做,駕駛人可能會被開罰單,最高可處四百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