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長Gavin Newsom週五簽署新立法,擴大打擊有組織零售犯罪的持續努力。
Newsom簽署了重點打擊財產和零售犯罪的10項法律。
新法律做出的一些改變包括允許警員在有合理理由情況下逮捕入店行竊者,即使警員沒有實際看到此人偷竊。
檢察官還可將從不同受害者和地點盜竊的財產價值匯總,使總額達到950元重罪大盜竊門檻。
根據這些法律,入店行竊和輕微犯罪的緩刑翻倍至兩年,企業可獲得「零售盜竊限制令」禁止被判有組織零售盜竊罪的人進店最長至兩年。
其中一項法律填補一個漏洞,即:要判定某人實施了汽車盜竊,地區檢察官必須證明車主鎖了車。
以下只是其中的部分變化。
根據週四州長辦公室公佈的新數據,加州防盜舉措取得效果,今年800多人因相關犯罪被捕,700多萬元贓物被追回。
自2019年以來,California Highway Patrol一直是一個打擊零售犯罪專職組的一員。新法律繼續加強這一工作。
在7月,相比6月,刑事調查增加212%,逮捕人數增加106%。167 人在7月被逮捕。
州府還向包括Palo Alto、San Francisco和San Jose等灣區城市在內的55個城市撥款2.67億元,幫助這些城市雇傭更多警員調查零售犯罪並進行逮捕。
零售商和執法部門一直在共同努力打擊零售盜竊犯罪。
零售商也在制定新法律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
California Retailers Association總裁兼首席執行官Rachel Michelin表示:「我來到領導層,我說這是我們需要幫助我們減少商店發生這種情況的東西。他們聽了,我們一起努力。」
州長Newsom說:「的確如此。雜貨商和零售商明白這一點。順便說一句,沒有人比Rachel和零售商更能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