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被聯邦法院裁定壟斷搜尋業務

華府聯邦地區法院法官Amit P. Mehta週一(8/5)裁定,Google非法維持其線上搜尋的壟斷地位,因此Google決定上訴。

Mehta的裁定對Google來說是一次重大打擊,如果裁決最終仍成立,將可能會改變Google的業務開展模式,甚至改變我們所知的互聯網結構。

Mehta表示,Google濫用其搜尋業務的壟斷權力,部分方式是向Apple等公司付費,讓它們將其搜尋引擎設為其裝置和網路瀏覽器的預設選項。司法部和各州於2020年對Google提起反壟斷訴訟,並於2023年9月在法院啟動審理。

Google向Apple、Samsung和Mozilla等公司支付數十億元,用於在網路瀏覽器和智能手機上進行優先展示。光是2021年,Google就斥資260億元成為Apple和Android平台的預設搜尋引擎。根據《紐約時報》報導,其中約180億元的支出是單獨流向Ap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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