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長Gavin Newsom敦促Oakland放寬警方對犯罪嫌疑人展開車輛追捕行動的標準。Newsom在給Oakland市長Sheng Thao和其他城市領導人的一封信中稱,Oakland警察局目前的車輛追捕政策是「加州執法機構中的異類」。
Newsom提到最近擴大了CHP在Oakland市的部署,並引用了CHP對Oakland警察局車輛追捕政策的觀察。
Newsom說:「CHP提請我注意,他們觀察到罪犯毫髮無損逃離,因為眾所週知Oakland警察局車輛追捕政策只允許在非常有限情況下追趕車輛。」
根據州長,CHP警員「觀察到嫌疑人試圖通過相同路線逃脫逮捕,因此得出的結論是嫌疑人知道Oakland警察局會在哪里停止車輛追捕。」
現行Oakland警察局車輛追捕政策只允許對「暴力強迫犯罪」和涉槍犯罪展開追車。
Newsom說:「這意味著,與幾乎所有其他加州管轄區不同,即使個人涉嫌犯有許多重罪、任何輕罪(即使是暴力的)和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罪行,比如,魯莽駕駛、街邊斗車活動以及在藥物或酒影響下駕駛,Oakland當地警力也不能展開車輛追捕行動。」
州長表示,他「注意到車輛追捕行動的敏感性,追車可能對警員、嫌疑人和無辜旁觀者構成危險」,但警告說,「允許罪犯不受懲罰地行動以及進行與街道斗車和其他犯罪行為相關的魯莽駕駛,對公眾構成極大危險。」
州長Newsom 表示,他支持Oakland市議會最近採取行動,指導對車輛追捕政策的審查,並敦促市長Thao「重新考慮是否應該允許Oakland警察局在更多情況下對嫌疑人展開車輛追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