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nford被令向種族案原告付1000萬元

一名法官已下令Stanford University和Stanford Health Care支付1000萬元的賠償金以處理一名員工提起的種族騷擾案。

今年3月,Alameda縣高級法院陪審團認定,在患者檢測技術員Qiqiuia Young以種族騷擾罪起訴了Stanford Health Care後,Stanford University和Stanford Health Care誹謗了她。

Young2017年提起訴訟,指控同事使用N字並虐待黑人患者。訴訟中一張照片顯示,打扮成三K黨成員的某人出現在一個看起來像是患者檢查室的地方。訴訟稱此人是Stanford Health一名工作人員。

「我不能對人們正在做的事情視而不見,」身為黑人的Young說。「我不得不說出來。當我說出來時,他們試圖讓我沉默。」

根據Young的律師週三發佈的新聞稿,Young提起訴訟的第二天,Stanford院長Lloyd Minor和Stanford Health Care首席執行官David Entwistle向22000名收件人發送一封電子郵件,暗示Young在種族主義和不當行為報告中不誠實。今年3月,Alameda縣高級法院陪審團認定這封電子郵件誹謗了Young。

「種族主義行為,包括近10年前發生的事件,在Stanford Health Care沒有立足之地,」Stanford Health Care在週四的一份聲明中表示。「這些行為絕不反映我們今天的組織和社區。我們尊重但不同意陪審團的裁決,並繼續尋求所有判決後補救措施。」

陪審團最初判給Young2000萬元賠償金,但Alameda縣高級法院法官Karin Schwartz6月13日將賠償金減至1000萬元。

「我的當事人是個英雄。」Young的律師Lara Villarreal Hutner在新聞稿中說。「這是一場長達近十年的David versus Goliath之戰。她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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