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最高法院宣佈撞火槍托禁令無效

週五,聯邦最高法院宣佈Trump時代對撞火槍托的禁令無效,裁定Bureau of Alcohol, Tobacco, Firearms and Explosives將裝有槍托的槍支歸類為機關槍是錯誤的。

這份6比3的意見書由大法官Clarence Thomas撰寫。以大法官Sonia Sotomayor為首的三位自由派大法官持不同意見。

最高法院裁定,根據聯邦法律,配備槍托的半自動步槍不屬於「機關槍」,「因為它‘通過扳機單一功能’不會射出超過一槍。」

自2009年Obama時代的ATF批准生產和銷售槍托後,共售出70多萬個槍托。這種非機械式槍托可模擬自動武器,每分鐘發射400-800發子彈。一種全自動武器,如M16步槍,每分鐘發射700-950發子彈。

在2017年Las Vegas音樂節發生美國歷史上最致命的大規模槍擊案後,ATF制定了槍托禁令。在這起2017年槍擊案中,一名槍手開槍射擊,造成58人死亡,數百人受傷。

Sotomayor在她的異議中指出,在那場悲劇中,槍手使用該裝置製造了快速射擊。Sotomayo說:「今天拒絕這一普通理解的決定將產生致命後果。多數派人為狹隘的定義,阻礙政府阻止像Las Vegas槍手這樣的槍手使用機關槍的努力。」

全國最大槍支控制宣導團體之一Everytown for Gun Safety譴責這一裁決「使數百萬人面臨傷害風險」

裁決後,總統Joe Biden發表聲明,呼籲國會禁止槍托和攻擊性武器。

但考慮到國會山黨派分歧很小、槍支遊說團體和選舉年競選政治的影響,立即對法院裁決採取立法行動不太可能實現,儘管2017年禁令得到兩黨支持。

Biden說:「今天的決定推翻了一項重要槍支安全法規。美國人不應生活在對這種大規模破壞的恐懼中。」

另一方面,Trump競選團隊表示,法院裁決「應得到尊重」,「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從未像現在這樣重要。」然而,該聲明沒有提及ATF在他執政期間實施禁令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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