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些加州立法者得償心願,那麼很快,在你超速行駛時,你的車會提醒你。
週二,州參議院通過了由參議員Scott Wiener發起的法案SB 961。根據該法案,到2032年,在加州製造或銷售的所有新車都必須配裝被動調速器。Wiener辦公室的一份新聞稿稱,調速器將「在駕駛員超速超過每小時10英里時發出聲光信號」。
「加州和整個國家一樣,交通死亡人數激增,每年都有數千名司機、騎自行車的人和行人在我們道路上失去生命,」Wiener說。「這些死亡是可預防的,它們發生是因為容忍危險道路的政策選擇。」
根據加州交通安全辦公室(Office of Traffic Safety),2017年至2021年間,超速是造成三分之一交通死亡的一個因素。這與全國平均水準一致;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NTSB,National Transportation Safety Board)估計,全國每年43000起交通死亡事故中的三分之一由超速造成。
加州管理系統會將車輛GPS位置與公佈的限速進行比較,並在駕駛員每次超過限速10英里/小時時發出「簡短的一次性視覺和音頻信號」。應急車輛不受調速器約束。
SB 961規定,「在加州製造或銷售的每輛乘用車、卡車和公共汽車」都需要調速器。這必須在2032年前實現,並且到2029年,一半車輛必須配備調速器。該法案上週在參議院以22票對13票通過,接下來將提交眾議院;它必須在8月31日前通過眾議院才能向前推進。
該法案符合NTSB的建議。去年,該機構敦促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ational Highway Traffic Safety Administration)考慮在全國範圍內為新車增加限速器。此外,NTSB希望屢次超速的違法者在車輛上安裝限速器。
NTSB主席Jennifer Homendy說:「我們受夠了沒有看到NHTSA採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