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大流行雖已過去了四年,當初政府提供的一些稅費補助也已屆期,國稅局提醒民眾,今年五月將是一項免稅額福利的最後期限。
國稅局表示,凡是還沒提出2020退稅的民眾,可能還符合Recovery Rebate Credit資格,不過必須在2024年5月17日的截止日前提出。這些額度是可退費的,意味著沒欠任何東西的納稅人仍可從中受益,而這額度是要分給那些沒在2020與2021年拿振興經濟支票的人。
符合的條件是,一般國稅局的要求包括在2020年期間,是一位美國公民或居住美國的外國人,在退稅日到期前有一個社會保險號碼,且並不依賴其他納稅人的獨立生活者。國稅局指出,於2020年及之後死亡的人,也可申請2020 Recovery Rebate Credi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