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022年11月1日,一個聯邦大陪審團在San Jose以提交虛假納稅申報表和未報告外國銀行帳戶的罪名起訴了美國公民Chunsheng 「Jay」Huang。據聯邦司法部 ,Huang涉嫌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司保持未公開聯繫,並且沒有披露他在中國工商銀行(ICBC)帳戶中的財務權益。
根據指控,在超過十五年時間裏,Huang同時為一家加州公司和中國公司服務。Huang似乎利用他嫂子名下一個工商銀行帳戶從兩家中國公司收取款項,但在2016年至2020年的聯邦納稅申報表中沒有報告這些收入。
聯邦法律一項要求是,公民和居民必須在納稅計算中披露外國收入。如果外國銀行帳戶的價值在一年中任何時候超過10000元,所有者必須提交FinCEN表格114。然而,在2019年和2020年,起訴書稱Huang沒有為其工商銀行帳戶提交必要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