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akland副市長因道德違規面臨罰款

Oakland市Public Ethics Commission表示,副市長下週可能因違反政府道德規定而被罰款19000元。

副市長Rebecca Kaplan因未能報告她在城市Estuary Park附近一套公寓的部分所有權,可能面臨總計10500元的罰款。道德調查人員表示,Kaplan三次未能報告她對公寓的部分所有權。

此外,這位副市長還因涉嫌違反利益衝突而面臨8500元的罰款,因為她參與了對可能增加其公寓價值的專案的投票。

「調查還發現,議員Kaplan在這件事上的違規行為雖然嚴重,但卻是無意的,並不是為了讓自己發財,」道德官員提交的檔稱。「有一次,議員Kaplan的投票甚至不利於自己的經濟利益,她拒絕批准專案的建築供應商,直到她確信招標過程對所有供應商都是公平的。」

道德官員寫道:「儘管如此,議員Kaplan的行為是可以避免的,可能會對Oakland居民對議會行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產生負面影響,這一事實使得在這件事上施加懲罰成為必要之舉。」

Kaplan未能報告所有權的公寓於2018年成為她的主要居所。2013年,她與父母一起購買了這套公寓,然後斷斷續續地住在那裏,直到最終她將其作為自己的完全住所。

Kaplan在2020年提交的2019年經濟利益表中首次報告稱她擁有這套公寓。

2016年,Kaplan與其他七名市議員一起投票,授權市政府為Oakland的幾個專案撥款2750萬元。

專案之一是Estuary Park,它位於副市長公寓所在的綜合設施旁邊。

Kaplan在為Estuary Park設計選擇建築師上又投了四次票。Kaplan在2017年、2018年和2020年進行了這些投票。

在所有這些投票前,Kaplan均沒有讓自己回避,也沒有說她存在利益衝突。

Kaplan向公共道德官員承認,對Estuary Park相關專案進行投票是她的疏忽。

道德官員在一份關於指控的備忘錄中寫道:「她的理解是,她投票是為了推進一個已獲得選民批准的專案,她沒有太多考慮她的投票對她的財產價值的潛在影響。」

Oakland法律要求,包括民選官員在內的城市官員必須報告他們在Oakland不動產中的任何利益。城市法律還禁止公務員做出、參與或試圖影響公務員具有經濟利益的城市決策。

道德官員寫道,城市法律認為,由於Kaplan房產距離Estuary Park不到500英尺,專案將對她的公寓產生財務影響。

道德官員表示,他們沒有發現Kaplan「敦促市政府工作人員優先為Estuary Park提供資金或開發Estuary Park」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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