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遭District of Columbia和三個州起訴

District of Columbia和三個州起訴總部Mountain View的Google,稱其欺騙消費者,並使消費者幾乎無法阻止對他們位置的追蹤,從而導致消費者隱私被侵犯。

在週一提交給一Washington法院的訴訟中,D.C.總檢察長Karl Racine指控Google在它如何跟蹤和使用消費者位置上「系統地」欺騙消費者。他還說,這家互聯網搜索巨頭誤導用戶,讓他們相信自己可以控制Google所收集的有關他們的資訊。

「實際上,使用Google產品的消費者無法阻止Google收集和存儲他們的位置並從中獲利,」訴訟稱。Google擁有「前所未有的監控消費者日常生活的能力」。

訴訟稱,Google讓用戶無法選擇讓他們敏感而有價值的位置數據不被跟蹤。

據Racine辦公室,Texas、Indiana和Washington州總檢察長正在各自州法院提起類似訴訟。

他的辦公室說:「Google商業模式依賴於對用戶的持續監控。」訴訟稱,Google有「強大的財務動機掩蓋其位置數據收集的細節」,並使消費者難以選擇退出。根據Google,位置數據是它數字廣告業務的關鍵部分,數字廣告業務在2020年為Google母公司Alphabet Inc.創造了1500億元的收入。

Google對這些說法提出異議。

「總檢察長提起訴訟是基於有關我們設置的錯誤的說法和過時的斷言,」Google發言人Jose Castaneda說。「我們一直在產品中加入隱私功能,並為位置數據提供強大控制。」

Castaneda說,公司將為自己辯護,澄清事實。

這起訴訟是針對這家科技巨頭系列法律訴訟中最新一起。據估計,該公司搜索引擎占全球網路搜索量的90%。

2020年12月,以Texas為首的10個州對Google提起聯邦訴訟,指控其在線上廣告行業存在「反競爭行為」,包括與競爭對手Facebook操縱銷售的交易。

2020年10月,聯邦司法部和11個州聯手對Google提起里程碑式的反壟斷訴訟,指控Google濫用線上搜索和廣告領域的主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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