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應對COVID-19病例激增之際,對於接觸到COVID-19病毒攜帶者或者是從Santa Clara縣以外地方入縣的人,Santa Clara縣放鬆了對他們隔離時間長短的要求。
縣健康領導人週一說,他們建議只隔離10天而不是14天。這一建議立即生效。
Santa Clara縣助理健康官Sarah Redman博士說:「這項新指導方針將無症狀者隔離期從14天縮短到10天。」
10天隔離時間規定也適用于從150英里外進入Santa Clara縣的人。
本月早些時候,CDC也修訂了指導方針,建議對無症狀者隔離10天。
週一,縣報告了1200多起新增病例。健康領導人擔心,隨著人們聚會慶祝耶誕節和新年,又一輪病例激增可能會到來。
Redman說:「我仍然擔心壞事搶先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