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立法機構投票決定,禁止在加州銷售大多數加味煙草製品。
週五,加州參議院以34票對0票投票結果通過該法案,並送交州長Gavin Newsom審批。
根據這項法案,擁有加味煙草製品沒有被定為犯罪。但出售它們是違法的。零售商可能被處以最高250元的罰款。
這項法案旨在防止兒童吸煙。零售商向21歲以下者出售煙草已是違法行為。但維權者說,獲得加味煙草製品對青少年來說仍然太容易。
由參議員Jerry Hill起草的這項法案沒有禁止所有加味煙草製品。
它不包括散葉煙草和「優質雪茄」。Jerry Hill將「優質雪茄」定義為任何不是由機器大規模生產的雪茄,其包裝材料完全由整個煙葉製成,價格至少為12元。
它還豁免在水煙管(一種水管)中吸食的阿拉伯水煙製品。
零售商反對這項法案,稱他們遵守法律並且不向未成年人銷售。他們擔心禁止這些製品會損害他們的生意。Hill說,這項法案將「保護我們孩子的健康和福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