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akland市議會週二通過一項條例。根據該條例,雇主必須為基本員工提供疫情期間最多80小時的帶薪病假。
城市女議員Sheng Thao提出的Emergency Paid Sick Leave for Oakland Employees(Oakland雇員緊急帶薪病假)措施將影響超市店員、房屋管理員和送貨員等員工。
這項條例建立在2月份總統Trump簽署的聯邦Emergency Paid Sick Leave Act(緊急帶薪病假法)基礎上。
聯邦法律規定,對於雇員人數少於500人的中小型企業,如果員工因需要照料被隔離的人或照料學校或日托所關閉的兒童而無法工作,雇主應向員工提供最多80小時的帶薪病假,薪酬按照員工正常工資的三分之二支付。
Thao的條例將這一要求擴大到擁有超過500名員工的大型企業,並將帶薪病假薪酬支付比例提高到100%。
據Thao,這項條例立即生效。
San Jose和San Francisco都已通過了類似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