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新年到來,加州立法機關在2018年批准的一系列道路和車輛相關法律即將生效。
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Motor Vehicles和California Highway Patrol提醒駕車者,注意以下從1月1日起生效的州法律的變化。
牌照:除非已經獲頒牌照,如果沒有加貼臨時牌照,任何車輛都不能從汽車經銷商車場被開走。這項新法律的目的是減少路橋費違規數量和提高安全性,加強執法。
性別:申請加州駕照或身份證的個人可以在申請中自行證明他們選擇的性別:男性、女性或非二元。選擇非二元的申請人將收到一張性別類別為「X」的卡。
DUI:到2026年1月1日,要求DUI累犯者和導致傷害DUI違規初犯者安裝點火互鎖裝置,安裝時間從12個月到48個月不等。根據該法,根據Administrative Per Se法被吊銷駕照的駕駛者可以在有點火鎖情況下駕駛的特權,並且如果後來被判定為DUI,可獲得點火鎖限制期減免。不適用於僅與毒品有關的違法行為。
SMOG:將現有煙霧檢查豁免從六車型年提高到八車型年。豁免車輛將在新增兩年內每年繳納25元煙霧治理費。當前豁免的六年每年繳納費用為20元。
未成年人:少年法庭將不再能夠吊銷、限制或延遲一個經常翹課者或受監護人的駕駛執照。
踏板車騎手: 18歲以上機動踏板車騎手不再需要頭盔。機動踏板車不再被允許在速度限制超過每小時25英里的公路上騎行,除非在適當的自行車道上騎行。
頭盔:18歲以下者在騎行自行車、踏板車或使用滑板或溜冰鞋時沒有戴頭盔,將會收到「糾正」票。
貨物:在至少20%駕駛執照測試中,DMV將包括至少一項涉及與載貨不安全、不固定駕駛有關的法律。所有車輛載貨必須被覆蓋或固定。
HOV:不論搭載乘客狀態如何,用於低排放或零排放車輛進入高佔用率車輛車道的綠色和白色標籤於1月1日到期。
肇事逃逸:公路重罪肇事逃逸法律將擴大到包括自行車道上的自行車騎手。與司機一樣,在碰撞中導致另一方死亡或受傷的自行車騎手必須留在現場。
噪音:當高音機動車和摩托車因改裝或過大排氣或消聲器系統被傳訊時,罰款將變成強制性的,不可糾正。
安全:當接近或超過Amber燈閃爍的垃圾收集車時,如有可能,司機必須進入相鄰車道,並保持安全距離通過。如果不可能,司機必須減速到一個安全合理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