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聯邦司法部提交法院的文件,聯邦執法機關預計於三個月內,提出新的禁止持H-4簽證,也就是目前引起廣泛爭議的H-1B簽證持有人配偶,在美國工作的規定。
因為聲稱H-4與H-1B簽證持有人,不公平地與美國人競爭工作的團體Save Jobs USA,控告國土安全部(DHS)執法不力,因此該部決定盡快向管理暨預算辦公室提交新規定。
在某些情況下,政府機關是可以在不徵求公眾意見便決定規定的,但聯邦移民局長L. Francis Cissna在9月6日給互聯網協會的一封信中說,公眾會有機會在通知和評論期間,就DHS做出的新修訂法律提出意見。該協會基本上由Facebook與Google等大科技公司組成,而這些公司確實大量倚賴持H-1B簽證的外國員工。
大部分的新聯邦機關規定公眾意見徵詢期為30至60天,但可以縮短或拉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