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rkeley即將表決允許女性上半身裸露條例 

如果一名市議員的議案獲得通過得話,那麼Berkeley一項規定公開展露女性乳房為非法行為的法律將在本月被廢除。

Berkeley有關女性裸露胸部的條例規定,女性暴露「乳暈或以下乳房任何部分」屬於輕罪或違法行為。不過,根據這位議員的新議案,無論性別,任何人都可以在Berkeley袒露上身。

代表UC Berkeley附近一個學生眾多選區的進步議員Kriss Worthington說,不雅曝光法已經過時,具有性別歧視的性質。他說,它對女性予以物化,也為跨性別人群造成困惑。

Worthington的議案將於9月12日市議會會議上進行審議。

儘管近年「解放乳頭」平等運動呈現逐漸增強之勢,但灣區各個城市依然實施禁止女性裸露上身的法律。

Oakland「不道德著裝」法律規定,女性不能穿「讓胸部任何部分可以被觀察到的服裝。」San Jose禁止任何 讓女性乳房「沒有被完全和不透明遮擋的」行為。在San Francisco,未經市政當局許可,女性不得在San Francisco公園袒露上身。

Worthington說,他一直認為Berkeley的這一法律存在性別歧視。他表示,鑒於市議會目前的組成,進步議員和市長的立場,終於可以對此做些什麼了。

他補充說,調整城市的裸體法律「不是一個巨大的、重大的問題」,只是是朝著性別平等方向邁出的一小步。

如果市議會通過他的議案,那麼這一改變最早將於10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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